在新西兰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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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离异时, 孩子的安全感及被爱护是不容忽视的, 虽然离婚会引起伤痛, 愤怒及失落, 无论你对离婚配的感受如何孩子仍需要父母双方的照顾及爱护, 你不能视孩子与离婚偶的亲子关怀。 以下的建议能助你处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 你必须诚实而简单地告诉孩子, 关于父母离异的事实, 并允许孩子表达他们的感受。 * 你应该鼓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保持中立态度。 * 你应该鼓励孩子要尊敬及爱护父母。 * 你不应该批评对方, 例如: 『爸爸不再爱你。』或『妈妈不再需要你。』 * 你应该告诉孩子, 父母双方仍然会继续爱护他们和定期探望他们 * 你不应强难孩子在父母二者之间作出抉择。 * 你应该耐心地给孩子时间去适应新的家庭模式, 因为孩子需要时间去调校失落的情绪。 * 你应该避免在孩子面前表露任何愤怒及威吓性的对话。 * 当孩子需要与离婚配偶独处时, 你还需要注意三项事情: - 要对孩子的接送作出明确的安排,而且不要改变计划, 更不应该由孩子自己作出抉择 - 除非你被对方邀请, 否则不要任入对方的房子 - 不要对孩子对对方的相处方式作出任何干涉及批评 孩子的监管权和抚养权 如果父母双方(已婚或非婚)能撇下愤怒及怨恨, 心平气和地商讨孩子的抚养问题, 就不用上法庭去解决孩子的监管权及抚养权。监管权(guardianship): 纽西兰的法律是保障生父母双方对孩子的监管权。 当孩子出生后, 已婚父母或非婚父母皆可以共同拥有。孩子的监管权: 虽然孩子的抚养权不属你, 但你们仍可以拥有孩子的监管权, 你可以对孩子的重要问题作出平等的决策, 如孩子的教育,健康,, 居住地点,宗教信仰和他们的福祉等。 如果父母双方在孩子的问题上不能取得共识, 事情就必须交由家庭法院(family court)去仲裁。 抚养权(custody) 抚养权是指由哪一方去照顾孩子日常起居生活的就是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经由家庭辅导员作中介人去调停, 若不能达成协议, 最后可以谋求法律援助, 由家庭法院作出裁判。 诉诸法律并不是最佳的方法, 因为它会使双方的关系更趋恶化。 孩子的住处 (家居性质或渡假性质) - 家居性质 - 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父或母) , 要带孩子搬迁新的居所或移居海外, 都必须征求另一方的意见或取得家庭法院的命令。 在搬迁行动之前, 父母双方最好取得协议, 因为如果在搬迁己经造成, 是很难再作出更改, 特别是在纽西兰境内的搬迁。 如果是移居海外的个案, 可经由家庭法院根据国际法 (Hague Convention) 去作出修正。这项法例是防止儿童在父母尚未取得共识下, 被带离开原居地, 但是由于申请过程繁复及最佳方法, 是要取得法令去防止儿童被迁离纽西兰境内, 所以佳的方法还是父母双方先取得协议, 双方同意孩子应该在哪里居住。如果有监管权的父母不能达成协议, 家庭法院会就此作出仲裁。 法院不会考虑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的意愿而是根据孩子的需要而作出考虑。 例如: 孩子的学校; 孩子与其它亲属的关系; 孩子与社区的关系等。虽然没有监管的父或母, 却仍可以经由法院去防止儿童被迁离去其它地方居住。渡假性质任何一方父母, 如果想带孩子离开本镇到纽国其它地区去渡假, 基本上都应该通知对方, 如果想带孩子到海外渡假, 亦必须先征求对方的同意。 孩子的教导 父母双方除了在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上取得协议外, 还可以在孩子的教导工作上, 取得共同的权利, 父母双方皆可以在教导上提出见议。 父母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协议. 允许双方在孩子的教导上有共同的权利, 或经由家庭法院授权任何一方。在分担照顾孩子的日常起居的责任上, 父母双方都很乐意去承担, 因为这是公平的工作. 如果父母双方彼此重及乐意去合作, 这项分担工作是会非常成功的. 但是在孩子教导上, 如果父母双方都参与其中, 这并不是一个理想的构思。 原因在于, 如果父母一方要带孩子迁居海外, 另一方就不能参与孩子的教导或者父母双方缺乏沟通或信任, 都不能分担孩子的教导工作. 当你想分担孩子的教导工作, 最佳的途径是先咨询律师的意见。 家庭法院 在处理孩子的抚养权, 探访权, 教导权和居住问题上, 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 就须经由家庭法院去作出裁决。 你寻求法院帮助以先. 这里有些步骤可助你们自行达成协议: 如果你们还未接受辅导, 可经由辅导员去协助你们达成协议。. 如果辅导员的协助仍不能帮助你们解决问题, 可由中介人才(包括你律师及法官) 去召开非正式会议, 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去研讨会解决你们的困难, 法官根据会议的决定去颁发法令, 裁决事情的结果. 如果在这次会议中仍不能达成任何协.议, 最后只能寻求法院的仲裁。家庭法院的聆讯有别其它法院而不是公开聆讯。 家庭法院的裁决是取决于孩子的福利及不会假设父或母是最佳的照顾者。在决定什么是对孩子最好的事上, 法官会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在处理孩子的争论上, 律师 (counsel for the child) 被委派出庭, 向法庭表达孩子的意见及关于孩子的重要事情。 在某些情况下, 社会工作者可能会晤父母双方及呈交一份报告给法官。 一般情形下, 心理学家亦会为孩子作出评估, 了解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及孩子的需要。你可能要支付孩子的律师费及心理学家费用。在一般情况下, 父母双方经由律师代表他们发出宣誓, 向法庭陈述对孩子的居住, 抚养和教育方面的意见, 并且向法庭解释他们想法. 父母的行为是不会被列作考虑, 除非这些行为是涉及孩子的福祉。家庭法院在裁决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上, 是十分困难的, 因为他们要考虑很多因素, 才能在父母二者之间作出仲裁, 特别是父母双方都是好父母及爱护孩子的人。 孩子的生活费 无论你是否拥有抚养权, 你都要分担孩子的生活费, 换句话说, 父母双方均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 税务局的儿童支持部(child support)为儿童制定一套支持计划。 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并没有享有社会福利, 他或她可以自行和另一方相议如何分担孩子的生活费. 倘若父母双方能自行达成协议, 儿童支持部是不需要介入调停, 但在下列情况下, 儿童支持部可以为你提供协助: - 你希望儿童支持部为你制定供养计划你们双方不能就供养计划达成协议.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停止支付协议的生活费给另一方. 儿童支持部会向拖久的一方追讨生活费给抚养权的一方. 如果你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己经享有单亲家庭补助(Domestic Purposes Benefit) 或其它类同的补助, 你必须让儿童支持部介入调停, 政府会保管提供的供养儿童费用, 作为儿童的补助. 儿童支持部会对父母的收入及状况作出评估, 然后裁决应该如何承担孩子的生活费. 政府为儿童提供支持服务直至孩子满 19 岁, 孩子结婚及孩子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或孩子与供养他的父母同住. 倘若你不同意儿童支持部的评估, 你可以要求他们作出复核. 如果你仍不满意他们的评估, 你可以向家庭申请彻离令(departure order)去作出修改. 选择律师 你可以自由地去选择一位律师去帮助你解决家庭问题。 事实上, 每个案件都是独立的, 且需要不同的法律意见, 最重要的是要找一立值得信赖的律师. 你的律师会为你的案件保密, 提供法律意见, 维护你的利益及提供优质服务. 以下的途径可以帮助你寻找一位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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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I2 w/ owww.chinese.net.nz 联络本区法律社团:奥克兰 (包括 Northland, 南奥克兰及科罗多曼半岛) 09-3035270 本期资料由纽西兰法律协会家庭法律部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不应被视为法律文件或法律专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