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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初恋与黑社会的折磨

新西兰的初恋与黑社会的折磨

小说的主人公钟程是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二十年后较早出国赴新西兰留学的高中生。一九九九年圣诞节前夕,年仅十八岁的钟程从中国赴新西兰就读高中。在一次偶然的事件中他认识了任平平,并开始了他的初恋。



钟程的好朋友黑牛和林山也于次年来新西兰就读中学。在好朋友相聚之后,他们曾一起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但同时也遇到了困惑。钟程在新西兰结识的朋友有徐还还,约翰,江波,张懿,闻冰,肖倩。徐还还是任平平在新西兰读高中时的同学和好朋友,后来通过任平平认识了钟程,并一见钟情爱上了他。智慧的江波和温柔的张懿是一对恋人,胆小怕事的林山和具大家之风的肖倩也由于同住一个寄宿家庭而结成情侣。 粗悍的黑牛从没想过需要一个女朋友,而洒脱的闻冰作为一个女儿身并不刻意追求男性的青睐。



终于,林山被一个亚洲青年的地下团伙毒蛇般地缠上了,在未能定期缴纳保护费的情况下屡遭毒打。从此,在新西兰蓝得透明的天空下,他们的生活被笼罩了一层厚厚的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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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冬天。中国的冬天,新西兰的夏天。离圣诞节不到一个星期了,不知到为什么,我爸爸妈妈非得催着让我这个时候离开中国赴新西兰去留学,留中学。那时我刚满十八岁,中国高中眼看就快毕业了。当时说是去新西兰还要再读两年高中,心里总觉得不那么对劲。我说你们是吃饱了撑的,钱多的没处花了。我在这儿学的好好的,去那儿干嘛?况且人家现在正放假,离开学还有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我得给你们花多少钱?再说了,去那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僻地方浪费两年时间干什么?他们说孩子你不懂,以后你长大了会明白的。我说我都十八了,法定成人的年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话虽这么说了,可我心里清楚,出去读书并不是一件坏事,也算是眼下时髦的动作。看看学校的那一帮子同学,家里有几个钱的都嚷嚷着去这儿去那儿的。后来有几个也真的去了美国加拿大,也有去了英国的。不知我爸爸妈妈为什么为我选了个新西兰。我爸爸硬说从网上看新西兰是个读书的好地方,而且费用也比较低。其实,我从来没见他用过电脑,更不要说什么网不网的了。虽然他讲的并不错,可我知道他也就是矮子看戏,尽听别人一说,再加上中介的不断吹嘘和鼓动。我自己倒是查看了不少资料,知道情况不像以前想象的那么糟,所以也就没有强烈地反对,便同意前往新西兰了。其实那时候我心里还是蛮激动的,尤其是要走了的时候,大家都来问长问短,一种得意和自豪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们这一代人在中国是被称作独生子女的,享有小皇帝之称,一家老小都围着我们转,中国的经济也同我们一道成长,我们长到什么时候就有那个时候为我们的需求准备好了的条件,据说是从国家发给的每月五块钱独生子女费开始。自费留学在我爸爸妈妈他们那一代人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能够在成人之后通过拚命考出好成绩而拿到国外或国内的奖学金出国留学已是极大的幸运,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过在中学时代就拿着大把的钱无忧无虑地跑到外国去留学。可是,人是时代造的,人的命运是时代造的。就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幸运的。

我不知道其他人在离开他们的家人时是怎样的情景。至少在我,那是一个非常令人揪心的时刻。当时,虽然父母催着我走,走之前我也是那么地不经意。可是到了机场妈妈又舍不得我离开,哭得鼻涕眼泪一把一把的,让周围的人都跟着伤心。我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同妈妈抱作一团,哭作一团。想起这十八年来父母是怎样地为我呕心沥血,而我却总是跟他们顶牛过不去。平时不觉得,这说话间要走了,才觉得心里有说不出的愧疚,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父亲也是四十八九的人了,应该是最顶事儿的时候,这时竟也控制不住自己。虽然还不能说他流的是老泪,可他那双水汪汪红透了的眼睛和扶在我肩上的微微颤抖的双手告诉我,他是多么的舍不得我离开啊。我无法形容此时的感受,总觉得好像是放心不下,有点舍不得离开他们了。我说妈要不我不走了吧。妈说你真是个傻孩子,这时候还说这话。去吧孩子,要好好学习,吃好点,身体不能亏,爸爸妈妈会给你按时寄钱的。一边说一边掏出手绢来擦擦我的眼睛然后又自己擦了擦。我说妈你有胃病,晚上就少加点班嘛。吃东西要软一点儿,热一点儿,有规律一点儿。然后又握住爸爸的手说爸你的心脏不好,少跟那些赖帐的人斗气,就让你们公司的人勤催着点儿就罢了,钱总是要还的嘛,迟早而已。爸爸是个话不多的人,尽管是个公司的老总,这时候也没有几句话,只是说好好好,爸记住就是了。不过他接着又补充说儿子,你去了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事事要多加小心,一定要注意安全,爸爸妈妈等着听你的好消息。看着爸爸伤心的样子,我心里很难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这么年轻就已经像六十来岁的老人一样得了冠心病。是不是当什么头的都要得这种病才像个当头的?我要走了,这一点是真让我放心不下。我说,爸,你的药带在身上了吗?他摸了摸上衣兜然后点了点头。

家里的其他亲朋好友统统被我拒绝到机场送行。几个星期以来的大吃大喝已把他们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该给的也给了。就那几个最要好的同学,说是为了帮我拉行李,便不知从哪里弄了一辆中巴还自己开着,死乞白赖地硬把我们和我的行李们从家里违章开车送到了机场。这时候他们倒好,我们家人抱作一团痛哭流涕,他们却在那里围作一圈嘻嘻哈哈。这算是怎么回事!就连周围的陌生人都无不为我们伤心,叹气,甚至还有悄悄摸眼泪的。可他们怎么就不表示一点舍不得呢?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还是佳佳好,在我通过关口向他们致最后一次再见的时候突然喊了一句:“到英国后我会给你写信的。” 然后转过身去伏在黑牛的肩上抽啼起来。佳佳正在办赴英国留学的手续大概还得等两三个月。她是跟我们几个最要好的女同学,我,黑牛和矬子都挺喜欢她的,平时我们到哪儿她也老爱跟着。本来她也想办新西兰的,可是她爸爸妈妈死活不同意,非让她去英国不可。她天生丽质,软弱,懂得服从。所以虽然犟了一阵,没用,就算了。为此事,我们哥们儿几个好不高兴了一阵。说“你太没用!”其实能让我理解的是,佳佳家里的经济状况比我们几个都好,她自己的学习成绩也非常不错,算是那种“有钱有分”的,当然是应该去英国的。那些去美国的算是“有钱无分”的,而我们这些到新西兰的则被说成是那种“即无钱又无分”的。就为这个,我的心里一直遮着一层阴影。我很明白我自己,虽然我的学习成绩也相当好,我只是不忍心让爸爸妈妈花太多的钱在我身上,他们每天工作得实在是太辛苦了。不过我说了,在新西兰读完高中后,我必须去英国读名牌大学,那时候我有能力打工挣钱了,不会让爸爸妈妈为我操更多的心。

“别忘了我们。”也许是受了佳佳的提醒,其他几个男生也哑里哑气地冲我喊了这么一句。

“等我办好了,别不去机场接我啊!”黑牛用两只手做成话筒状放在嘴前对我这么喊着。他和矬子也正在办赴新西兰读书的手续,虽然同我不是一个学校,但都在基督城。他是被当时的气氛弄得没话找话。其实那分明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等于是说了一句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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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对我来说纯粹陌生的国家。基督城国际机场小巧玲珑,但是十分干净,到处都显得新崭而明亮。旅客们也都彬彬有礼,走路说话慢条斯理的,似乎时间对他们来说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只有几只鼻子特别灵光的狗们忙上忙下地挨个嗅着旅客们的大小行李。身穿制服的海关人员扦着绳子跟着狗若无其事地微笑着同行李的主人们打着招呼。我知道,新西兰是不允许外面的生鲜瓜果之类的东西以及任何种类的活物通过这个渠道进入境内的,当然更不要说毒品了。妈妈给我带的那么大的苹果,没吃完,只好仍进了机场通道内的垃圾桶。可惜,不过比罚上一大笔款应该说还是值得的。

当我推着行李走出海关的时候,看见了预定要来接我的人——布鲁斯和朱丽亚。他们举着大大的写着我的中文名字的牌子,脸上挂着可掬的笑容。这是一对中年人,欧洲血统,自称Kiwi,特指新西兰人。这当然是我以后才知道的。以前我们只知道几维鸟(Kiwi)是新西兰的国鸟。结果新西兰人却将其引为自豪,把自己也叫成Kiwi了。后来我琢磨等到有一天我们中国人能把自己叫成大熊猫的时候东西方的文化可能就不再有什么区别了。

布鲁斯个子很高,差不多有一米九,不太整齐的褐色头发同两鬓及下巴的胡子联成一体。深陷的眼窝和两颊使得本来就高大的鼻子更加凸出。那形像乍一看像一活林肯,举着接我的牌子,显得很高大,只是瘦了些。他妻子朱丽亚也很高,尽管穿得很宽松有点儿拖泥带水的感觉,却也挡不住她那壮实的体魄——如果生活在过去的中国农村,别人准以为她能挣六百工分。她的脸同她的身体一样也长的很雄厚,耳垂上吊着大大的圆圈式耳环,长得像谁我无法从中国选出一个人来。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的相貌看上去属于憨厚可亲的那一类,因为你可以从她那一直像下弯着的眼睛和像上翘着的嘴判断出来。看见我向他们走去,他们也迎了上来,同我握手,同我拥抱,在强烈的香水气味中问长问短(不知道是不是问,总之是在说话。要不就是“说长说短”吧),也不管我听懂听不懂,嘴里总是不断地发出声音。而我确实也听不懂什么,只是心里明白那肯定都是一些热情洋溢的客套话。于是下意识地点头,下意识地说Yes。也是的,我心里当时就犯纳闷儿,在国内学的那么多英语都跑到哪儿去了?平时听录音带那么清楚,可现在怎么就不灵了呢?还好我并没有因此而慌乱,没有忘记中介吩咐我的话:你去了以后住在布鲁斯家里。他和他太太人都很好,会去机场接你。别忘了要交给他们四百五十元纽币作为他们的接待费。于是我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从包里取出装着那些钱的信封交给他们。收到这些钱,像是一笔意外的收获,两口子更是喜出望外,更说了一长串我没能听懂的话,不过很明显那些话里夹带着“Thank you very much”的发音。于是我笑了,不知道自己是笑什么。可能是笑他们收到钱时的那份激动,也可能是笑自己听懂了Kiwi说“Thank you”后的那种感觉。

基督城是个小城市,人口只有三十多万。不过初到这里时仍有一种掉进坑里的感觉,真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当然最重要的是语言关没有过,文化休克很厉害。虽然家庭住宿的条件还不错,吃喝拉撒睡样样都方便。可是我还是禁不住地要想家,想爸爸妈妈,想爷爷奶奶,也想那些同学们。除了写信以外,我无法控制地打了许多国际长途,第一个月的电话费竟然一千六百多元。在交电话费时从寄宿父母的眼神中我感到了一种异样的神情。那神情让人感到不安,虽不能说是反感或歧见,却也不是理解和同情。他们说这在他们的一辈子当中是从来没有的事,是不可相信的事。可是现在我一来就发生了,岂不是显得在我和他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吗。其实,他们的心情我能够理解,不要说他们,就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就像预期的一样,我来的时间确实不好。圣诞节头两天,学校早已放假。人们都在疯狂地大采买,就像中国人在过春节前一样。我的寄宿父母毫无例外地也办着同别人一样的事情。当然好在他们还没有把我忘记,基本上都能带着我。“Do you want to come with us, Cheng?”他们每次都这样问我,而我每次都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去那里,去干什么。经过一番认真的解释之后,我仍然有点稀里糊涂。不过,为了弄明白他们到底要做什么,也为了使自己尽快地了解和熟悉这里的情况,我每次都回答:Yes。当然,那个时候的我也只能用那么几个简单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于是我便有了机会去采购,去吃饭,去聚会,去游泳,还去达尼丁旅行了一次。就这样,当过了圣诞和新年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英语在听说方面进步了许多,词汇量终于从Good morning Yes No 和How do you do Thank you 的小圈子里跳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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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西兰读中学的学生一般都有监护人。我的监护人叫钱志强,是个移民新西兰多年的中国人。年纪四十五六,个子不高,硕大的头颅架在一个并不宽大的肩膀上,有点像高压锅。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没见他摘过帽子,尽管在夏天。那帽檐还长长的,下面有一副看来并不是很深度的宽黑边近视眼镜。或许,你能从他长在眼镜和帽檐之间额头上的那几条皱纹看出他从商的经历。看来他没有被西化得很厉害,没有像新西兰人那样穿著朴实自然,而是西装革履加领带,任何时候都打扮得如同中国领导人一样。不过,怎么看都觉得他那顶帽子多余。我是他的第三十四个受监护的学生。因为中介已经同我说起过他,说他会为我安排所有的事情,包括入学选课买校服等等等等。可是几天来我一直没有见到他,于是圣诞节刚过我就请朱丽亚给他打了电话。

“对不起,钟程,我早想来看你。哎呀,太忙了。有几个学生同韩国学生打起来了,就因为一个打篮球,屁大个事儿。学校又没人,都得我来管。咳,这放假学生不回家也真够麻烦的。你怎么样?习惯吧?你们年轻人,没问题。那天接你我实在走不开,给布鲁斯他们写了个中文牌子去接你,顺利吧。” 钱志强终于来了,一进门就跟我说了这么一串话。其实我一点都不习惯,只是还没来得及说,他就已经转了话题。他说我们年轻人没问题,那我还能说什么呢?

“钱叔叔,这是我妈妈让我带给您的监护费。是三千元,您数数吧。”我把妈妈在国内就为我,其实是为他,换好的三千纽币交给了他。

“好,好,好。谢谢,谢谢。其实不急嘛,哈哈。”他的话突然变得上海味很浓,说着把钱接了过去,并当着我的面数清了钱。然后对我说:“你看呵小钟啊,离开学还有三个多星期。新年一过,布鲁斯和朱丽亚他们都要上班去了。你打算做什么?”

“在家看书,学英语。”我说。

“好!真是个乖孩子。”他很兴奋地夸奖我,然后一边说一边从包里取出些东西,“你看,这些是这里教育学院的资料。叔叔建议你先去那里学上两三个星期的英语,比自学好得多。你要尽快提高听力才行,这对你接下来读书是有好处地,啊。”

“他们没放假吗?”我问。

“英语不放。这里的语言学校都不放假。哦,除了圣诞节。”他回答说。

“那要交钱的吧?”

“当然,不过他们的教学质量很好。你会觉得很值得的。”

“贵吗?”

“应该是合适的啦,三百二十元一个星期,Full time。”

其实我不太想去。想想三个星期下来小一千块钱呢。那么短的时间能有多大效果?我先是说不去,可是他一再地劝我,最后只好同意了。

后来我听说,因为我的入学,他在那里拿了一笔回扣。



基督城的天气总是阳光明媚的。如果我们爱用“秋高气爽”来形容秋季中某块土地和蓝天之间令人愉快的生存空间的话,那么新西兰的这块空间就应该是“夏高气爽”了。这里夏天的最高气温似乎很少超过三十度,尽管有时太阳很大。不过,基督城有着娃娃脸般的天候,早晚温差很大,白天穿短袖,晚上要穿大衣。下冰雹或大雨时,常常是东边日出西边雨,城里城外两重天。这样的气候让人难有机会出汗。布鲁斯两口子带我去游泳说是因为太热,可我却一点都不觉得。这哪能同成都的气候相比?在那里虽然见不到这么大的太阳,可是高温高湿的天气让你沾糊糊的身体觉得成天泡在水里都不过分。我喜欢游泳。小时候爸爸妈妈没少花钱训练我,在成都的中学生游泳比赛中我曾过获三联冠。游泳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每星期两次,到新西兰以后我仍然保持着这个习惯。

基督城有好几个室内恒温游泳馆。其中一个叫Whainani室内泳池离我住的地方最近。这个Whainani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它是一个毛利语词。新西兰的土著是毛利人,所以有许多地名,街名以及山名,水名,植物名都是用毛利语来命名的。不过他的发音很像“怀念你”,后来我就一直这样称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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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课已经上了二周了,那个星期四的晚饭后我照例去“怀念你”游泳。从圣诞节前到现在,算来我已经连续来这里四个星期了。由于我游泳技术的出色,早已引起了那里工作人员的注意。这一天我一来,值班人员便十分热情地同我打招呼。说他们的经理想见我。由于我的英语仍不太好,虽然明白了他们说的话,但却不知道是为什么。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心里有几分忐忑不安,于是便没有去更衣室换衣服,将背包搭在肩上,静静地站在泳池边有意无意地看着游泳的人们。最远的两条泳道依然是快道,几个受训练的人正在那里奋力地来回游着,自由泳,蛙泳,蝶泳和仰泳,每二十五米交换一次,转身技巧严格有至。中间的两条是中速,再过来是两条慢速泳道,这几条泳道中的人们也在兢兢业业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和速度进行着。靠我最近的,也就是靠边的这两条泳道已拆掉浮隔合并成一条。十几个低智能人泡在里面胡乱地做着自己的动作,尽管也有的一动不动。

“Hello, Mr ...?” (喂你好,你是...?)

听到有人在身后叫我,我转身看见一个陌生黄头发女人,大约三十多岁,想同我说话,却不知怎么称呼我,于是我便先介绍自己说 “My name is Zhong Cheng。”(我叫钟程。)

“Nice to meet you Mr Cheng。I am …”(很高兴认识你,程先生。我是…)

“That’s my first name. My family name is Zhong.”(程是我的名字,我姓钟。)

“I am sorry it’s so easy to be get confused with Chinese names. You are Chinese, aren’t you, Mr. Zhong?”(对不起,中国人的名字太容易弄错了。你是中国人,对不对,钟先生?)

于是我们就名字和姓氏的前后顺序问题在东西方之间存在的不同交换了好一会儿意见才开始转入她要说的话题。她介绍了她自己叫凯狄,是“怀念你”的经理。她听她的下属说我的游泳技术很好,并且星期一已经看我游过。他们甚至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测过我自由泳的速度,说是以前在他们这个泳池受训练的人还不曾有过我的速度,更没有人能有我这样标准的动作。不过说实话,我平时游的时候悄悄地同他们比过。客气地说,他们游的不错;不客气地说,他们游的确实不如我快。凯狄说我们最近有一个教练离任,正想找一个人接替。还说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想聘请你在这里作助理教练。我说我是学生没有时间。她说你可以做Part time。我说我是国际学生,不知道是否可以在这里工作。她说她可以帮助解决工作许可的问题并且会给我一个令我满意的工资。

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好事儿,就像天上往下掉馅饼似的让人不可思议。

“能不能让我想一想?我下个星期一晚上还要来。那时我再答复你好吗?”我思考了片刻后这样答复她。

“Ok。” 她说,“This is my card, you can ring me at any time.(好吧。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随时同我联系)。” 然后同我握手道别,同时又追加了一句“You are great!”。我想她可能并不是要说“你真伟大”,而是想说“你真棒”吧?因为我知道我不仅有一米八二的个子,而且长得壮实,这肯定不仅应该归功于爹妈,而且也应该归功于我长期游泳锻炼的结果。

我正要转身去更衣室,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泳池内传出一阵尖叫声。接着是喊成一团的“Help”声。说时迟,那时快,位于快泳道的泳池救护人员已经一个鱼跃跳进水中。这时我也看准了溺水人的位置,因为在靠我这边的慢泳道,我便不假思索地丢下背包甩掉鞋一个猛子栽入水底,只一个潜蛙式便抵至溺水人的背后并用双手固定住了她的脖子和下巴将其带出水面。这时那个救生人员也已抵达,我们一起将她抬出泳池。周围的人早已像炸了窝的蚂蚁似的都不知在忙些什么。

“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我根本忘记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用中文大声地喊着。当时肯定没有人能听懂我在嚷嚷什么,因为除了我自己以外那里没有一个中国人。

溺水者是一位年轻女性,身穿带有金黄色斜条纹的紫色两节式泳装,但不是比基尼。她皮肤白皙,身体修长,各部位都搭配得非常匀称。由于她带着防水眼镜和泳帽,一时还难以形容她的面部特征。只是那不太高的鼻子和不太大的嘴向人表示了她大概不是欧洲人血统。本来我想用我所学的方式去为她排水,可是那个救生人员不让我再插手。她用英语说谢谢你的帮助,请你快去换掉你的衣服吧。我这时才发现并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衣服紧绷绷地贴着身体,水仍在往下流。看看那些救护人员都到场了,我便退了出来。可是我也没去换衣服,因为压根儿就没有衣服可换。全身的衣服都湿光了,唯独那条丢在岸上的游泳裤和甩在一边的鞋子是干的。我当然不能现在再去换上泳装吧。新西兰救护车的速度快得惊人,前后也就两三分钟的时间,医护人员已经到位了。毫无疑问,我“快叫救护车”的喊声肯定是起了作用,谁说他们听不懂!

我以为那些炸了窝的蚂蚁只是惊慌忙乱而已。其实我错了。他们没有白忙。他们忙出了许多的名堂:招来了当场所有有关和有用的人,叫来了救护车,找到了那溺水者的衣服,为我也找来了大毛巾和干衣服,把那些他们认为有可能影响过道的障碍物搬开,组织那些智力残疾人离开现场,等等,等等,等等。那溺水的女子很快就被抬走了。

我正走进换洗室要换衣服,突然有人跑进来问我 “Are you Chinese? (你是中国人吗?)”我看他那一副着急的样子觉得奇怪,这会儿了还有兴趣问我这个。我说是。他说从那个女孩的证件看她是个中国人。医生说最好找一个中国人跟着一块去医院,以便在必要时给予语言上的帮助。他还说现在找不到其它中国人,请你去帮忙,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看看手里拿着的干衣服,又看看身上穿著的湿衣服。他看看我,我看看他,都没再说什么。我跟着他一溜烟跑上了救护车。

救护车内开着吸顶日光灯,显得很明亮。那中国女孩仰面朝天躺在救护车里的急救床上,身上盖着浅绿色的被单,泳帽和眼镜已被摘掉,不过嘴上又被套上了氧气罩。这次是看不见她的鼻子和嘴了,不过她的头的上半部却暴露出来。头发长长的看上去一定是染过,因为是有点偏枣红色的,纯种的中国人没有这种颜色的头发,否则她就是个混血儿。一双仍然紧闭的眼睛开裂很长,加上细长的眉毛倒是让人觉得她长着一副印度女人的眼睛,睫毛长长的给人一种公主的感觉。她的眉宇微锁着,好像还没有摆脱痛苦,靠左眉处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就像是造物主不甘心她那张洁净无暇的脸,故意要放上去破坏一下,让她不要那么完美。其实这个“破”在审美艺术上是至高无上的完美,这是后来她自己说的。

在去医院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女孩为什么还不醒来。按常理,溺水这么短的时间就被救上来了,应该是不会昏迷的,至少不会昏迷这么久。是不是她有什么其它的疾病正好发作了。车里的人都没有说话,每一双眼睛都在注视着病人。不知道他们是在想什么,也许是在想同样的问题吧。他们是医护人员,应该比我更清楚这里有没有问题。

到了医院急诊室后,刚一进门就有一个医生模样的人出来同我们说了一番话,好像是说有人已经打来电话表示对这个事故有责任,并将要派人来看望受害人,然后把我们领进一间屋子里等候。这时我抽空赶紧找到厕所把衣服换了。回来后看见护士们已经为病人摘掉了氧气罩并正在给她量体温,量血压,量脉搏,显得很忙。病人也脱离了危险并从昏迷中醒来,嗓子里发出轻微的哼哼声,好像是想要说话,可是等了一会儿她什么也没说。这时我才完完全全地看清了她的脸。她真是一个很秀气的中国女孩,瓜子脸,五官搭配得那么协调,匀称。不知是因为她是在病态中才这么美丽,还是她本身就是如此地动人。乖巧的双唇还没有完全恢复血色,略为发紫,仿佛是为了时髦而故意涂上的紫色唇膏一样。看到她几丝湿润而散乱的头发从前额垂落至耳边,那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我的心莫名其妙地加快了跳动,不知道是怜悯,是同情,还是什么。总之有一种似乎和她很亲近的感觉。这感觉我以前从来没有过。

“Do you want to go through these first? (你想先看看这些东西吗?)”叫我上车的那个人给了我那女孩的证件让我先了解一下情况。我接过来认真地看了看,一个是坎特博雷大学的学生证,一个是新西兰的驾照,还有一个是中国的驾驶执照。她叫任平平,一九七九年六月七日出生。

任平平醒了,她睁开了眼睛。那眼睛水汪汪的,看上去闪闪发亮。这让我更加怦然心动,因为我从来没有真正看见过如此动人的眼睛,虽然有些似曾相识,可能是在什么照片上见过。

“How are you? (你好吗?)”一个医生见任平平醒来就接近前去问她。她看着医生却没有回答,只是一滴眼泪从她的眼角滚落下来。医生拉了拉我,让我站近些同她说话。

“你感觉怎么样,任平平?”我用中文问她。

“我是在医院吗?”她声音很微弱地问,并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

“是的。你已经没问题了,放心吧。”

“……”她没有说什么,又闭上了眼睛。

“你想不想喝点水?”我好像怕她又睡过去似的赶紧又问她。

她微微地摇了摇头,没有睁眼睛。

这时进来了几个人,说是来看任平平的。有男有女,都是当地人。他们送来了一大束鲜花。我心想任平平的Kiwi朋友还挺多的嘛,而且他们这么快就知道了消息并赶来看她。可是经过他们的一番解释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些人是来向任平平道歉的。他们是弱智人医院的工作人员。今天发生的事情是因为在游泳时一个男性智力残疾人见任平平游过来,就歇斯底里地冲上前去。幸亏有浮隔的拦挡他没能扑着目标,但却不知怎么一脚踢中了她的小腹,任平平立刻昏迷沈下水去。这一切,当时他们在场的领队看得清清楚楚,只是事发突然,来不及阻拦那个发狂的病人。他们也感谢我那么迅速地帮助救起了任平平,问我是不是她的朋友。我说不是,我们并不认识,不过以后会是的。他们一再地向任平平和医生护士们表示了道歉之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尽早地离开了。医生对他们说不会有事的,让他们放心。医生也同我解释了任平平的情况。可是那些医学上的词汇我实在是听不懂,我让他把几个关键词写下来以便回去查字典。不过,很清楚的是,医生说任平平没有危险,只要醒来以后就可以完全恢复正常并可以回家了。这时所发生的一切任平平都听得清清楚楚,只是身体软弱无力,不想说话。

“任平平,这里有一张表格医生让我帮你填一填。有些问题我不太清楚,你能配合一下吗?” 我一边说一边把那张表格给她看了看,“你的名字已经有了,出生年月也有。但是还需要你的住址和电话。哦,还有一个就是你有急事的时候同谁联系。Next of Kin, 中文意思应该是亲属吧?”

“你是谁?”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先问了这么一句。

“哦,对不起,我叫钟程。”我突然反过来被她问起话来,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好,加上心里面对她的好感,因此显得有点儿吱吱唔唔的。“嗯…,我也是大陆来的学生,今天碰巧在游泳池。他们让我跟着来当翻译。”

这时我发现,她一直在看着我。但当两个眼神相遇的时候,我的脸唰地一下烧了起来,估计是红了,因为我突然觉得心里一股热流冲了上来。于是我迅速地避开她的眼神,看着手里拿着的那张表格,不知道下面将要发生的是什么。

“你写吧。”

听到她说话,我犹如突然被惊醒了似的,才想起自己该做什么。

“哦,对了。哎呀,今天怎么这么热?”我额头上掉下来一滴汗珠,正好掉在那张表格上,我赶紧用袖子擦掉它并就势抹了一把额头,同时这么嘟囔了一句。其实,医院里有空调,一点都不热。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右脸蛋儿靠嘴边不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可爱的小酒窝。

当我把地址和电话都填完之后她从被单里伸出手来指着Next of Kin那一行字说:这里填上你的名字。

“???”我先是哼了一声,突然觉得不对劲,便用疑问的眼神看着她。

“你写吧。用不着大惊小怪的,我这里没有别的亲人。我知道今天是你救的我。怎么,你不想承认吗?”

我写了。那几个字写得很丑,因为我的手在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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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是一个不眠之夜。任平平虽然完全恢复了正常,可我却开始颠三倒四了。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就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记不得是怎样同任平平分的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的家。

“任平平,任平平,任平平 …”

“任平平,任平平,任平平 …”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知道念了多少个任平平。越念越熟悉,越念越亲切,越念越觉得我以前根本就认识她。后来突然想起爸爸妈妈有个同学的名字好像也叫任平平,在他们的同学聚会时提起过。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差着两代人呢!我胡思乱想了好一阵,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无法入睡,后来想起要给爸爸妈妈打电话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们。可是抓起话筒又放下了,觉得不妥。这有什么可说的呢?说不定爸爸妈妈还得嗑我一顿呢,什么不成熟哇,不稳重啊之类的。算了,睡吧,明天还得上课呢!

“玲玲……,玲玲……”这时电话铃响了,我桌上就有个电话机,可是我没接。因为这么晚了,我从来就没有这么晚的电话,而且我刚来不久,没几个认识的人。

“笃笃笃,笃笃笃”,门响了,有人敲门。

“It’s  for you, Cheng。(程,是你的电话。)”朱丽亚隔着门的叫声,宏亮得很。

“Yes。Thank you,Julia。(好的,谢谢你,朱丽亚。)”我一边大声地应着,一边翻身起来去接电话。我的声音应该也很宏亮。

“Hello.”我提起话筒,用英文接话。

“Hello, 是钟程吗?”一个女生用中文问,声音不熟,但是很好听。

“是。你是那一位?”

“我是,”她没有回答,稍顿了一下以后倒反问起我来,“你猜?”

这不是难为我吗?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呀?我心想。我真的不知道她是谁。英语班上一共就那么两个半女生,除了老师布置的对话任务以外,我还从来没有正二八经地同她们说过话呢。至于谁是谁,我压根儿就不知道。难道是她,任平平?声音怎么不像呢?

“我是任平平。”那声音亮得跟铃铛似的,而且吐词发音干嘣利落脆,那么清楚,干净。

天那,真的是她。我兴奋极了,赶紧说:“你好。真高兴听到你的声音。不过你的声音跟在医院时的不一样。真是对不起。你好多了吧?”

“好了。回来后简给我冲了一杯咖啡,睡不着。对不起这么晚了还打搅你。”

“没事儿,我也睡不着。哦,其实我还没睡呢。”

“那你在做什么?”

“我?哦,我在看书。”

“什么书?”

“……”我突然不知该说什么。还好桌上有一本成语字典,就顺口说:“其实也没看什么,翻翻字典,不认识的字太多了。”我觉得自己回答得很满意,真为自己的应变能力而自豪。平平一定以为我是在翻英文字典呢!

“你来新西兰多久了?”

“一个多月。”

“在国内学过英语吧?”

“中学的英语课。没有强化过。所以现在觉得跟他们交流挺困难的,好多都听不懂。”

“我看你还可以嘛。”

“不行。”

“你真的不错。刚来一个月,就能同Kiwi说那么久的话。而且还帮他们为我当翻译。”

“咳,他们是赶鸭子上架,我实际上没说几句。”

“其实你进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你同游泳池的人说了好长时间的话,似乎还蛮投机的。”

“哦,那是他们找我。想让我帮忙做事。”

“你跟他们很熟吗?”

“不是。也是刚认识。”

“你知道我为什么今天这么晚还给你打电话吗?”她换了个话题问我。我觉得可能是她因为我们有了今天的邂逅相遇之后想说说话而已,因为我自己就有同样的感觉。可这想法不能说,于是就没有说话。

“那几个单词你查过了吗?”她见我没说什么,就接着问。

“哪几个单词?”我平静地反问她说。

“就是在医院时医生给你写下来的那几个。”

天那,我简直是太没用了!怎么就给忘掉了呢?该死,真该死!说实话,回来以后我是光顾得激动了,光顾得回味当时的那些情景去了。说得坦白些,是光顾得去想她了,其它的事情一概都统统抛到后脑勺去了。

“哎呀,还没有。”我没办法说有,只好照直说了没有。“回来以后我同我的寄宿父母说了这件事。他们说好危险,并让我转告你以后不要离那些人太近。我没想到你恢复得这么快。本来想明天去看你的。”我又补充了这么多话,就像是在说没有查字典的理由。

“我当时看见那个人冲过来,想躲来不及了。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以后觉得肚子痛。我估计医生说的跟这个有关系。你能帮我查一下那几个字吗?”

“好,好,我这就查。你等一下啊。”于是我赶紧找到那张纸条,上面写着“Hepatic  coma”。我打开我的快译通,可是查不出能让我理解的意思。“肝的昏迷”,我想了一会儿还是不理解,只好拿起话筒对平平说“那两个字的意思一个是‘肝的’,一个是‘昏迷’,连起来是‘肝的昏迷’。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干的?什么干?是那个干?”

“噢,是心肝肺的肝。”

“肝昏迷。”她想了一会儿说,“对了,是叫肝昏迷。我听我妈说过。就是人的肝区如果受到突然性的猛击,可以造成人的暂时性休克。不过没有什么危险。”

“对,当时医生说的好像就是这个意思。他还说等你醒过来就没事了。我说呢,你溺水的时间非常短,不应该造成这么深度的昏迷。”

“看来我今天可以睡个好觉了。”她松了口气说。

“你没事就好了。不过你还是要注意,万一有什么不舒服,要赶紧看医生。”

“嗯。谢谢你,钟程,今天要不是你,我可能会很麻烦的。”

“不用谢,这不也是正好碰上的嘛。”

“现在太晚了。我们以后有时间再聊。早点儿睡吧,你明天还要上课是不是?”

“没事儿,那英语课上得跟玩儿似的,没什么意思。”

“你觉得没什么收获吗?”

“咳,也不能说没有。跟国内不一样,同想象的相差太远。”

本来就要结束了的谈话一转话题,结果又拉了起来。我们的话,像打开的水闸门,从话匣子里源源流出。这一夜,我们不知道聊了多久,直到窗帘的缝隙中透出黎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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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事情有时让人难以置信。给我印像几近完美的任平平,她生活的背后竟然有那么多的辛酸与不幸。她说她没有父亲,从小是跟母亲长大的。让我吃惊的是,她竟然和她妈妈同名同姓。就是说她妈妈也叫任平平。这对我来说真真是破天荒第一次听说。我只知道有跟妈妈姓的,却没听说也随妈妈名的。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不知道,大概是妈妈非常爱我吧。我相信她肯定是她妈妈心头的一块肉,是她妈妈的命根子。我也相信,她之所以不想提及他的父亲,是因为她不喜欢他,或者是对他根本没有感觉,因为在我们以后相处的日子里她从来都不提她爸爸,只字不提。其实,她从生下来就没有见过她的父亲。她妈妈没有结过婚。也就是说,任平平是私生女。这就是为什么她不想提及她爸爸;这就是为什么她是她妈妈生活的唯一的希望,命根子。

任平平出生在北京。一九九七年通过她妈妈的一个朋友的帮助来新西兰就读中学。在基督城女子高中读完两年之后考入坎特博雷大学,在那里的艺术学院选修美术设计专业。

任平平比我大两岁,而且又比我先来新西兰两年多。样样事情她都比我清楚。关于我今后的学习和发展,她给了我许多很好的建议,就像姐姐一样。可是我又总觉得她显得比我小似的,处处都能让我引起对她的同情和爱怜,当然,这是因为我喜欢她。她一米六四的个子在中国女性中已不算低,可是在我一米八二的个头下总觉得是受保护的对像。

从在以后的接触中我发现她对男人持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这可能是受他妈妈的影响。她妈妈的身世以及对男人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了平平。虽然平平有点小脾气,可她一般是不发作的。对那些追她的人根本就不理,最多一笑了之,也不得罪他们。在她的眼睛里就好像没有能被看得起的男人。我曾问她说我也是男人,你为什么对我不一样。她说因为你跟别人不一样。我问哪点儿不一样。她说你废话怎么那么多。其实我明白,只有一个原因,她喜欢我。后来她曾很神秘地告诉我:因为我对你有感觉。

就像刚才已经提到过的,除了学习以外,任平平同当地人一样自己也在打工。她说有三个理由让她必须去打工,一是为母分忧;二是入乡随俗;三是锻炼自己。她让我也树立起这样的观念。她在为一家叫花城酒家的中国餐馆做女接待员。我看她做得很辛苦,每周一,三,五的晚上加上星期六白天,只有星期天是属于她自己的。她说星期天是主日,她是一定要去教堂做礼拜的,因为她是基督徒。这是上学其间。假期的时候除了那份餐馆工,她还给乐天旅行社坐班打全日工。我早听说在国外是要打工的,可并不知道打工的人是什么样子,什么想法,什么感觉。看看国内那帮打工仔笑傲江湖,还觉得潇洒得很。现在看见她这么干,才知道个中的滋味。后来我劝她少干一点,她说不。我说你是不是钱不够用。她说也是也不是。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跟别人不一样。我问有什么不一样。她说别人都有爸爸,而她没有。她说她不想让她妈妈再为她过度地操劳。她之所以暑假不回去的原因就是要打工挣钱交下一年的学费。我说这也不够嘛。她说至少可以减轻妈妈一些负担。我为此很感动,竟傻乎乎地说我去帮你。她说你应该学会先管好你自己, 并送给我郑板桥的一句话:

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业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上不算是好汉。

这话对我鞭策很大,至今仍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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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天晚上在电话中的长谈之后,我和平平几乎每天都要通电话。就这样,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星期天平平要去教堂,邀请我跟她一块儿去。我想总之没有别的事就同意陪她去,只要能有机会同她在一起,怎么都成,尽管我对基督教的本身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她说没关系的,人都是从不懂到懂,从无知到有知。你可以去感受一下,那种气氛会让你感到平安,说不定你会喜欢的。

那天气非常好,因为是夏天,天亮得很早。太阳早晨五点钟就开始从地平线爬起,到了八点钟就已经升得老高了。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儿的云彩,一架没有声音的飞机针尖似的闪着光在半空中划出一条白色的云条,缓慢地向天的另一个尽头驶去。看着那沿着地球弧度弯曲的白色云条,让人感觉像是哪位天外游客献给地球的哈达。如果我是地球,肯定早就把脖子伸过去了。

按照约定的时间,我在家门口等平平来接我。看来平平是个不大守时的女孩,她来晚了。她开的是一辆两门的蓝紫色伏特,从马路对面开过来,看见了我,轻轻地鸣了一声喇叭后继续往前开了一小段又迅速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然后缓缓地停在我的面前。她没有下车,只是在车里向我招招手。我拉开车门上了汽车。我们几乎是同时说的你好,平平接着问我是不是等了很久,我说正好有时间欣赏了一下新西兰的战斗机在蓝天里拉云条,美极了。

这是认识平平后第一次约会,而且是去教堂。平平穿的是宽领长袖红色衬衫,白色西裤,给人的感觉明朗而端庄。头发在脑后打了一个结,扎一条紫色发带。肩膀上斜挎着一个精制的雪青色小皮包。看得出,她喜欢紫色,明显处她都以紫色装点,包括衬衣上的钮扣。车是蓝紫色,车里的坐垫是紫色的,方向盘上套的也是紫色羊毛软套,在反光镜上居然挂了一只小小的淡紫色的Teddy Bear,跟着车的运动一晃一晃的,十分可爱。

来到圣比得教堂我们已经晚了十几分钟。教堂内已经坐满了人,基本上都是当地的Kiwi老人,他们都穿著整齐,讲究。尤其是老太太们,尽管是夏天,她们的衣着看上去仍显得雍容华贵。人们的面目表情都那么平和,沉静,眉宇间透着欢欣和快乐。见我们进来,一位胸前带着名牌名叫海伦的中年妇女带着我们到一排人少的座位,当时人们站立着正在唱圣歌,管风琴的伴奏让我感到了一种神圣的气氛。我跟着平平,她只是一直对我作着手势,没有说话。学着平平,我也从座位上找到一本书跟着歌词唱,不过我跟不上。

出于好奇,我将教堂里的陈设观察了一遍。教堂内没有天花板,直接可以看到木结构的尖尖的房顶。里面用红砖砌起来的墙没有作任何装饰。高高的门型窗户是密封的,厚厚的毛玻璃上绘着彩色的人物图画,在画的空隙间写着一些英文字,一看就知道那些图画是讲的圣经故事,不过,有几面窗户的玻璃已经被换成了现代的普通毛玻璃。可以想象,历史已经接走了那些原装带画的玻璃,而后人却没有再使它们复原。 教堂大厅内摆设了一排排的木椅,教徒们和访问者就座其上。木椅间的过道上铺着图案特别的地毯, 牧师和他的随从们就是穿著圣袍,举着十字架沿着这条地毯在管风琴奏出的圣乐中走上前面的讲台的。讲台深深的,布置并不复杂,前面放着一张讲桌,后面同教堂侧面的墙上一样,镶嵌着一面彩色图画保护完好的大玻璃窗。讲台左面的墙上就是那架管风琴的发声管,虽然长短不一却也整整齐齐的有好几排,看上去肃穆而壮观。讲台的右侧墙上挂着一面红色的锦旗,看不清上面是用英文写的什么,可能是跟这个教堂的历史或荣誉有关吧。

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的仪式,人们都分组走上前去,围着牧师的讲台站成半圈。牧师穿著白色的麻布圣职袍,脖子上佩戴着长长的绿色圣衣长巾,在其它两位穿著同样白色长袍的随从的协助下一个一个地将一杯红酒和一小片饼干一样的食物递给每个人。我模仿着平平,将双手抬到胸前,两只手掌向上交叉叠在一起。牧师将那一小片饼干放在我的手心里,同时说了一句:“The body of Christ (耶稣的身体)。” 我仔细地看了看那乳白色的圆圆的小薄片,一面是平的,另一面压印出一个精制的小十字架。我将小圆片放进嘴里,又从另一个穿白袍的人手里接过一个乘着红酒的银制杯子,学着平平的动作小小地抿了一口,同时听那人说了一句:“The blood of Christ shared with you (同你分享耶稣的血)。” 我学着平平说了一句“阿门”,然后转身慢慢地走回座位。管风琴宏亮而圣洁地演奏着,人们一个个一排排地在圣乐中接受了上帝通过牧师的手赐予的福。后来平平为我解释说,那小圆片象征着耶稣的身体,那红酒代表耶稣的血。耶稣是神的儿子,他来到人间是为了赦免我们的罪。他被钉在十子架上流尽了宝血并为我们而死,目地就是为了拯救人类日益堕落的灵魂。我不懂,但平平讲得很认真,她很虔诚,让我也跟着不知不觉地虔诚起来。

礼拜作完以后我们没有立刻回家,平平把我介绍给牧师和她的其它一些教友,虽然他们都很和蔼可亲,但我跟他们也没什么可说的,因为他们不大懂得中国,而我对新西兰又了解不多;更重要的是我不懂基督教,语言也没好到可以用英语谈那些教会里的事情的程度。我问平平为什么来教堂的大都是老年人。她说早上的礼拜老人多,年轻人大都在下午来。我说你为什么不下午来,早上还可以睡个懒觉。她说她喜欢早上自然,安静,平和的气氛;下午年轻人在一起虽然好,但那种狂热的劲头有时显得不切实际。她说她进教堂是寻求心灵的平静和精神的慰藉,是为了在教堂内安静的气氛中静心聆听上帝的声音,同上帝接近,诉说心声,而不是为了凑热闹,或在狂热中崇拜什么。

出了教堂我才有时间仔细看了一下圣比得教堂的外貌。看上去很古老,是用大石块砌起来的。平平告诉我说这座教堂是1858年就修建,至今已经有一百四十多年的历史了。教堂虽然不大,但其风格独特,因在教堂主体的正面有一个城堡式建筑,所以显示出了极浓厚的欧洲中世纪式的建筑风格。

教堂的周围都是墓地,墓地本身没有名字。不过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教堂角墓地。因为它位于三条马路交错的三角地带的空地上,里面有许多坟墓。不过和中国的墓地不同,这里的坟墓是没有坟堆的,人们所看到的只是一个个平地而起的墓碑。墓碑的大小,样式以及碑石的石料都有不同,有的墓碑上还有逝者的照片。墓地中有许多高大的树木,我叫不上名字,在中国没有见过。虽然没有成林,但繁茂的枝叶足可以将阳光遮得严严实实,给墓地增加了一种肃穆和踏实的感觉。很难想象,为什么在繁华的市区内会有这么一块安息着众多灵魂的墓地,这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和平平走在墓地中的小路上,边走边欣赏般地观看每一块墓碑。平平让我猜这里最老的墓碑是哪一年的。我想了想说:“嗯,它怎么老也应该不会老过教堂的年龄吧?”见平平没说话,我又问她:“你说呢?”

平平斜扬着头,用两只眯逢起来的眼睛眯着我,嘴角上挂着似乎是很神秘的笑容,可是仍然一句话都没说。

“你,你大概也不知道吧?”我突然醒悟过来。

“嘿嘿嘿,我也不知道。”平平说这话时象三岁的小孩子,慢条斯理的,十分可爱。于是在我的建议下,我们一个墓碑一个墓碑地查看,最后终于找到了最老的墓碑。那墓碑已经风化得很厉害,上面的字许多都看不清楚了。不过有两样仍然是能够辨认的,即墓碑下的人死于1858年,年仅19岁。我对平平说比你还小一岁。平平对我说比你却大一岁。话一说完,俩人觉得有些莫名的惆怅,都“咳”了一声。我不想让这种气氛笼罩着我们,所以提议去找找最新的墓碑。平平马上同意了,说好。由于我们已经知道了墓碑年份的走向,所以很快就找到了当时最新的墓碑。那是一块崭新的黑色大理石墓碑,不看也罢,看完了又让我俩好一番感伤。那是一对夫妇的合葬墓碑,上面写着:挚爱的丈夫约翰 (John Henry Alkinson) 生于1909年10月2日,死于1945年11月9日;妻子马维丝(Mavis Louie Ysabek Atkinson)生于1909年7月2日,死于1999年3月18日。那丈夫显然是死于二战时期,可能是“盟军”的兵士,而他的妻子守了他整整54年。因此那碑上写的话情意绵长,感人至深:The years has been long, my love (那岁月真长啊,我亲爱的)。读完墓碑上的话,平平看着我,我看着平平,四目相对,好久好久,我们没有一句话。

一辆很旧的轿车从墓地旁的公路那边开过来,车窗里伸出两个染着绿色头发的青年向我们喊着“Hello, Hello, Yeeyoo, Yeeyoo……。”汽车飞驰而过,他们的手由远至近,由近至远一直拌着他们的喊声向我们挥舞着,汽车加粗了的排气筒也跟着发出屁驴子般的轰响声,惊天动地。

“他们干嘛?”我看着呼啸着迅速远去的汽车问平平。

“抽风。”平平叹了口气说,“你知道飚车族吗?都是些疯子。”

“很多这样的人吗?”

“不少。”

“警察不管么?”

“没见管。”

“太危险了。我看这地方还是人少,要是在中国谁敢这么开呀。”

“就是。”平平应了一句然后说:“咱们走吧。”

“不想再玩一会儿了吗?其实我挺喜欢这个地方的。”见平平情绪好像有点儿压抑,我想让她高兴起来。

“你喜欢吗?我也是觉得这儿挺好的。”平平说。于是我问平平:“你信基督教很久了吗?”她说:“嗯,原来离我家不远有个西斯库教堂。解放以前就有,是洋人建的,不过那是天主教的。记得小时候我舅舅常带我去。到这儿来以后开始接触基督教,觉得圣经里的故事很有哲理,而且基督教教人向善,能提升和净化人的心灵。我挺喜欢。不过我是去年圣诞节前才受洗的。”平平走在我的前面,说完又转过身来倒退着走,边走边问我:“成都有教堂吗?”这时她是面对着我,小挎包跟着她的走动在她的前胯一晃一晃的,雪青色的色调夹在红色的衬衣和白色的裤子之间显得清新,明快,活泼,自然。平平今天面目表情生动,不再像那天被从水里救上来时锁着眉,面色苍白,嘴唇发紫了。衬着背后的绿色树影,她看上去像是一副图画,这么美的样子。我突然感觉到,平平很像那个电影明星张曼玉,她正歪着头微笑着等待我的回答。

“可能有吧。我家没有人信基督教,所以我不太清楚。不过我们成都很多人都信佛教。周末好多人都去招觉寺或者新都的宝光寺烧香拜佛。不过我没信,有时候跟朋友去玩。还去过峨眉山。你知道峨眉山吗?”

“知道。听说很漂亮,可是没去过。” 平平手里捏着一片发红的树叶,似乎听到了什么似的冲我宛然一笑,停在一块很大的殷红色十字架型的墓碑旁,将那片树叶放在十字架上横竖摆了一下说:“这块石碑真好看,是大理石的吧?”她好像是在问我,又像是自言自语,说着将挎包往后一推又推到背后。

“是大理石。”我接了她的话肯定地说。

“新西兰也有大理石?”

“不知道,可能是进口的吧。”

“嗯,说不定是从中国进的呢。”平平接着我的话说,说完将那雪青色的小挎包又从身后拉到身前,然后转身靠在这块十字架墓碑上抬头看着什么,好像是看树叶在微风中摆动,又好像是在看树与树之间透出的一块块的蓝天。看她那样子,又有所思了。我走到那墓碑的后面同平平背靠背地靠在碑石上,也抬头向上看,想找到和平平一样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听平平对我说:“我去学校的路上,在路边有一种很特别的树,树顶是淡红色的而下半部呢却是一种透明的绿,整棵树就像是树冠上罩了一层薄薄的纱似的。这种树,基督城我只在这条路上看到过。放学的时候,我总选择这条路走,因为不管早上天气怎么样,到下午云总会开的。蓝天是很纯净的那种,就像现在从树缝中看出去的一样。这种树配上这样的蓝,看到它,有时会让我产生希望时空静止的呼唤。情愿时间空间同时固化,而自己也固化于其中,天荒地老就这样凝固下去。钟程,你有过这种感觉吗?”

我正在聚精会神地一边听她说一边看着树缝间透出的蓝天,她突然一问,我还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呢。于是我说,“我觉得你仿佛是在念散文呦,好美啊。”

这时,一只海鸥从树的上面飞过。

“有些时候,我会渴望能飞起来,就像树尖上划过的那只海鸥。可是,时间是不会为我的渴望而停留的。我也不能变成海鸥。我只能看过,走过,却不能拥有。我喜欢的那种树就静静地伫立在这样的天空下,带着纱或者烟。”平平并没有理会我的对话,仍然继续着她散文的“写作”。我静静地听平平说着出了神,觉得她说的就是此时此刻我们所感觉的。接着又听她说:“这儿也好,似乎有同样的感觉。钟程,我很喜欢这个地方,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埋在这儿吧。”

我一听这话立刻就急了,突然转过身,隔着墓碑推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喂你怎么会说这种话,太不吉利了。这种话是不可以随便乱说的。我这一急像是把平平急醒了,她也转过身隔着墓碑看着我,好一会儿才说人家只是开个玩笑嘛。我说开玩笑也不行。她看我不高兴,便陪出笑脸说好好好,就当我没说还不行吗?同时伸手从墓碑侧面拉了拉我的袖子。然后又像撒娇似地说:“人家是觉得这儿好嘛。” 说完,转身一跳一跳地沿着小路向外走去。

当时从平平的谈吐中我发现她是一个天真活泼,专注可爱且富于想象的女孩子。我理解平平确实是喜欢这个地方,这种环境,这块墓地。不要说她,就连我自己也很喜欢这里。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每个星期天我都陪平平来这里做礼拜,并欣赏季节带给我们的每一个不同的日子,直到平平不能再来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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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教堂以后我却不想离开平平,于是在上车前问她今天是否还有别的安排。平平没有马上回答我的话,她把车钥匙给我,同时对我说:“可以帮我开一下车门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但马上反应过来她一定是想让我显示一下绅士风度,于是接过钥匙煞有介事地说:“本大帅乐意效劳。” 说完就去开车门。

平平并没有老老实实地等我开车门,而是趁我弯下腰去的时候在我的背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大帅呢你!” 说着把雪青色小皮包取下来双手提着站得笔直等我开车门。

“大小姐请。” 我打开车门并彬彬有礼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平平微笑着看着我弯下腰刚要进去却又站了起来。

“大小姐有事吗?” 我问。

“那,在本大小姐进车门的时候呢,你应该用手护着车门已免磕着大小姐的头。知道吗?”平平就像拍电影似的真就装出一副大小姐的样子指着车门上方对我说。

“知道了。” 于是我也模仿一个不知名的电影人物点头哈腰地说。说完,我立刻按照平平的要求做出了那个保护性的动作。那一刻我倒没有觉得自己的大帅地位,反倒感觉被沦落为一个仆人了!

平平坐定,将她的小包扔到后座上,双手扶着方向盘回头看着我说:“你看,你一点都不吃亏。我不是又成了你的司机了吗?” 我看着平平抬头对我说话的表情,微笑着却又那么沉静,那眼神,那神态,那落落大方的举止,总觉得仿佛在哪儿见过。爸爸教我做事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神态。我因而觉得好熟悉,好亲切。当时我是不会开车,否则肯定会帮她开车了。于是我高兴地为她关好车门,并迅速地从另一个门上了车。

“你想去哪儿?” 平平拧动钥匙,一边发动车一边问我。

“不知道。” 我想了想,想不出该去哪儿。

“先去 Library (图书馆)好吗? 我去还书。”平平建议说。因为我今天没有别的打算,只想同平平在一起,所以她说去哪儿我都不会拒绝,于是肯定地回答说:“OK.  ”

“去哪一家图书馆?” 车开动后我问平平。

“Canterbury.  ”

“是坎大吗?”

“嗯。”

“不知道今天开不开门, 星期天哟。” 我提醒平平说。

“开。不过1点才开。现在几点了?” 平平问我。我看看手表说:“还不到12点。”

“那正好咱们先去吃饭吧。” 平平似乎未加思索地说。

“好啊。” 我同意地说,“不过去哪儿吃呢?” 平平没有马上做出答复。 我建议说:“咱们去花城酒家吃早茶吧?” 平平马上拒绝说:“不去。我在那儿打工。” 不过她又接着建议说:“去芙蓉吧。” 我说:“Ok,就去芙蓉吧。听说那儿的蛋塔做得不错。

芙蓉是一家中国餐馆,就坐落在坎特博雷大学附近,规模不大,但却实惠。星期天中午的中国餐馆一般都比较拥挤,人们都喜欢吃早茶。由于人多,我们等了一小会儿才找到位子坐下。平平让我点,可我从来不会点吃的。以前在国内时都是爸爸妈妈点,来到新西兰后去餐馆吃饭又都是朱丽亚和布鲁斯他们点,不过由于同他们来这里吃过几次,看也看会了,于是就故作老练地说:“炸鱿鱼不错,想来一个吗?”

“嗯,好啊。正中下怀。我最爱吃炸鱿鱼。”平平有点兴奋地说。她看着我,微笑着,右脸蛋上又出现了那个可爱的小酒窝,就像那天她在医院里一样。

我们又点了一些各自爱吃的东西,什么叉烧包啊,凤爪啊,蛋黄包啊,还有皮蛋瘦肉粥之类的。服务员进去了。

“有点热是吗?”平平问我。

“嗯。”我答应着平平,接着又问她说:“你要还的是什么书?”

“几本专业书,还有一本诗集。”平平回答说。

“诗集?”一听有诗集我便感兴趣起来。

“很有意思的一本诗集。是当地的一个诗人写的。”

“你能读懂英文的呀?”

“不。是中英文对照的。作者是大陆来的一个华人。”

“啊,我知道,顾城。”

“不是,顾城早死了。现在这个人就住在基督城。”

“是吗?这里还有别的大陆诗人吗?感觉很近呦。”

“是啊。所以我借来看一看吗。”

“在吗?我看看。”我很喜欢诗歌,所以听到平平也有兴趣,我便激动起来。

“在车上。”她说。

“我去取。”我赶紧说。

“你不知道,还是我去取吧。”平平说完起身往外走,并回头说:“等一会儿啊。”我刚站起来的身子于是又坐了下去,心想,基督城这么个小地方竟然还有大陆来的诗人?!后来又一想,这有什么希奇,顾城不是也生活在一个孤岛上吗?

平平回来了,她将那本诗集递给我,说:“他原来还是我们坎大的呢。”

“是吗?”我接过诗集,感觉更近了。

这是一本书面设计很精制的小册子,书名是繁体字和英文书写的 《记忆湖之梦》 (Dreams of the Memory Lake)。画面是几只游雁在静湖中荡漾,远山在云雾中朦胧着。书名下写着:冬石短诗精选。

我打开扉页看见了作者像和简介。原来他不是诗人而是一位生物工程技术博士,写诗只是他的业余爱好,就像我一样。后来我从平平那儿借了这本诗集连中文带英文一起读了好几遍,有几首诗我特别喜欢。特别是那首被用作书名的“记忆湖之梦”:



把思念折叠成一个个宁静

去荡漾一片片温馨和欢乐

扯下一片白云为你做诗

字字都刻在记忆湖的波纹里



你读懂了湖水的心

便拥抱影子

拥抱太阳

你用太阳写给你的诗

去装饰自己          也装饰

我的梦



平平说她也很喜欢这首诗。不过,她说她更喜欢的一首是“超低温”:



据说

超低温能永久地保存生命

但不知它是否也能

永久地保存

爱情



答案是





因为

爱情就是生命



我说好啊平平,你很深沉吗!看来你是偏爱哲理性的东西。平平说是啊,一首小诗有时是很能发人深思的或给人某种启迪。

这时进来了几个女生,其中一个叫了平平的名字。平平也忙起身同她打招呼:“还还啊?好久不见了。你藏到哪儿去了,这么久没有消息?” 于是两个人站在那儿叽叽咕咕说了好一阵子话,中间平平还把我叫起来介绍了一番,说:“这是徐还还。”  

徐还还是平平在基督城女子高中读书时的同学,现在在林肯大学读书,学旅游。末了徐还还问平平:“你的电话变了吧?怎么老打不通?” 平平说:“Sorry, 忘了告诉你我‘候妈’把电话改成9字头的了。”于是平平给了徐还还新的电话。徐还还用手机记下了平平的电话号码后就去了,她回头很有风度地同我也说了声“Bye-bye”。等平平坐下后我问平平什么是“候妈”。她说就是寄宿家庭的妈妈“Homestay mother”,并说中国学生都这么叫。于是我也算是学会了一个新词儿,当然还有“候爸”。平平告诉我说她和徐还还在中学时是好朋友,可是上大学以后她们的来往就少了,一是忙,二是不在一个学校。她的身世同平平的相似,小时候父母离异对她个性的影响很大。平平还说徐还还是个很懂事的女孩,她理性,坚韧,不过有时有点玩世不恭,显得有点桀骜不驯的样子。由于徐还还的爸爸第二次婚姻再次失败后成了残疾人,不仅不能自食其力,而且还要徐还还的奶奶养着,所以徐还还出来读书经济上完全是由她妈妈支持的。她要为她妈妈减轻负担,因此也和平平一样从不错过打工的机会。尽管是这样,她的学习成绩仍然属于一流的。

听完徐还还的身世,我才想起来好好看她一眼,就好像想要重新审视她一番似的。可是她已经在窗那边坐下了,虽然是正面对着我们,可是由于窗外强烈的光线作她的背景,所以看上去她只是一副剪影。于是我只是“嗯”了一声,继续读冬石的诗。说来也怪,人要是不认识,见了面也不会觉得见过。可是一旦认识了就好像经常都能碰到。这不,自从那天吃饭认识了徐还还,以后又莫名其妙地老碰见她,所以很快我们也都很熟悉了。

吃完饭还了书,我跟平平去她的住处。进门看见房东,平平用英语同她打了一声招呼后介绍说:“这是我的朋友钟程。”然后又同样用英文对我说:“这是我的房东‘简’。”

我同简寒暄了几句并煞有介事地同老太太握了握手。简的笑容和慈祥让我感到轻松。她是一个个头在kiwi来说不算高的中老年妇女,大概一米六二左右,五六十岁,花白的短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看得出头发原来是黑色的。她的圆圆的脸上泛着一点淡淡的红晕,整个面部映着光泽,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一看就是有教养的人,而且年轻时一定是个漂亮而杰出的女性。简告诉我说平平是个很可爱的中国女孩,她非常喜欢她。简还说她曾去过中国,对中国的印像也很好。我问她去过哪些城市。她说去过北京和桂林。所以由于平平是从北京来的,她对她就有了一种特别的感情,把平平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就这样,我同她聊了很多。完了她说她也喜欢我,说我很有礼貌,说她发现中国的孩子都有礼貌。话说得投了机,老太太带我到客厅和她的卧室里看了她在中国照的照片和从中国带回来的东西。看来简是一个独身女人,因为那些照片除了同其它几个中国人的合影以外都是她一个人。她没有介绍过她的丈夫和家庭,我也没问。就这样,那天下午我是在简家渡过的,她带我参观了她所有的屋子,当然也包括平平的那一间。看了那么多,我当然最喜欢平平的那间小屋。倒不是那房间有什么特别,而是平平将其布置的极具个性。同她的汽车一样,平平将她的房间也应用了紫色色调。淡紫色带黄色细条纹的窗帘,一张黑色金属条床头的双人床上铺着带抽像图案的紫色基调床单。被子叠得整整奇奇,那色调看上去同床单是一套,同样色调的枕头旁边放着一个丑布娃娃,丑布娃娃的脖子上系着一条很精制的紫色“围巾”,非常可爱。她的书桌上放着一个带紫色灯罩的台灯,还有一个紫色镜框,镜框里是两个人的合影。我猜想那是她和她妈妈,于是就问她是不是,她说是,然后拿起镜框给我,我接过镜框仔细地看了一会儿对她说:“你很像你妈妈。”

“是吗?”平平反问了我一句然后说,“谁都这么说。”

“妈妈的女儿像妈妈,理所当然。”我解释说。看着平平和她妈妈挤得紧紧的,很天真地微笑着,看上去比她现在小很多,于是我问她说:“这是你什么时候的照片?”

“是我出国前照的,快三年了,那会儿我还读高中呢。”平平解释说,然后又说,“那时还可以,现在胖死了。”

“不会呀。正合适。”我说。

“现在比出国时胖了八公斤呢。”平平说。我说:“那你也应该长高了一些吧?肯定的。”

我和平平话说得投了机,竟忽视了简的存在。简看得出我和平平要好,所以就留我在平平的房间里,问我和平平要不要喝中国茶。我们都说不要了,谢谢。老太太出去了,就在门口消失的那一瞬间居然微笑着向我眨了一下眼睛,那微笑明快而神秘,充满了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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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晚上平平请了假,在她的陪同下,我去Whainani 游泳馆给他们回话,说我愿意接受他们的工作,同时把洗干净了的衣服还给他们。平平也送去了她对上星期四晚上泳池人员对她的及时救护所表示的感谢。凯狄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切。她说以后要加强对智力残疾人游泳的管理,争取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凯狄还特别兴奋地对平平说Cheng真是好样的,是他将你从水中救起来的。看得出Cheng的水性很好,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看错他。不过关于我工作的事她说让我先临时做两个星期。在这其间,一方面让我去理工学院考一个急救证书,同时让我适应一下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他们还要作招聘的准备,让我届时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新西兰人办事的效率应该是很低的,资料上说是因为他们生活很悠闲,从未有什么紧迫感。不过对我工作的事他们倒是显得效率很高,当天晚上就让我开始工作了,还说是“Only if you want to(只要你愿意)”。我觉得没有什么理由不愿意,所以就答应了。

这一天在我的计划中本来也是要游泳的。平平说帮我办完事儿以后和我一块儿游,还可以跟我学一学。于是我俩十分兴奋地走出办公室径直往游泳池走去。

“哎呀好好喔,你真棒,好酷喔!”一出门平平就突然用双手拉着我的胳膊,像小孩子似的一边说着还一边跳了起来。并边走边侧着身子用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我,好像从来就没见过我似的。

“要感谢你喽。要不是你给我撑着腰,我还不知道能不能来呢。”

“咦,还是你有真本事呀。要不是你学雷峰奋不顾身英勇救人,他们还不知道你这么棒呢,你说是不是呀?”她还是一边说一边用那两只迷人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我。我总觉得那双眼睛很熟悉,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是在哪儿见过。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看着她会心地一笑,心想那天救你真是很巧的事。

平平突然站住,把我也拉站住,带着一副回想的神情说:“那天我仿佛是在半空中飘啊飘啊,想落落不下来,想飞高又飞不高。觉得自己毫无力量控制自己,只能听任风的吹拂,云的摆布。在天上我觉得好冷好冷,就像仙女,穿著很薄的莎衣。突然一轮很大很大的太阳照着我,虽然很耀眼,却丝毫没有热量。我好害怕,害怕从空中掉下去,于是就大声地用英语喊:“上帝救救我,上帝救救我!”可是怎么喊都喊不出声音来。不过这时我猛然看见一个很大的黑影子遮住太阳,并发出雷一般的声音‘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然后用他巨大的手一把抓住我,把我拉进太阳里面。那太阳好深好深,不再像太阳外面那么明亮了,但是又有很怪的尖叫声从太阳的深处传来,好像是一些大鬼小鬼在叫。我心想,我不是得救了吗?怎么还会有鬼呢?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仔细再听时,却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我感到太阳的深处很暖很暖,心想我一定是真的得救了。感谢上帝!” 我看着她细细描述的表情那么生动,那么可爱,全身倏然一阵发热,好似浑身的血液都开了锅。我还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一股冲动,好想把她一把搂在怀里。可是我没有,我不敢。此时的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只眼睛只是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听她叙说着。“后来我想,我信主真是信对了,关键时刻,他真的能救我。不过那天我是用英语向上帝呼救的,可是上帝却用中文喊‘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的。从这一点来看,证明上帝是全能的,是世界性的,哪国的语言他都懂。你说是吗?”听了她的话,我刹那间觉得她有点儿幼稚,有点儿可笑,不过也因此而变得更加有点儿可爱了。我正想同她说我不信上帝,不过我相信你说的都是真的。这时游泳池的一个工作人员叫我跟他去,说他要为我作Orientation (馆内导向介绍),教我怎么做怎么做。于是我和平平作了简单告别,各自去了自己该去换衣服的地方。

这一天,平平几乎是没有游泳,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跟着我们。她出了更衣室,蜻蜓点水似地下了一下水,看见那个人正在给我讲游泳池里的情况,便也凑了上来。就这样,我们讲到哪儿,她就听到哪儿;我们走到哪儿,她也跟到哪儿。于是我所看到的,她也看到了,我所知道的,她也知道了。当然,我所会做的,她就不一定会了。后来我问她为什么老跟着我们,她说以后等你单独值班的时候我可以帮助你呀。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业余进修了First Aid的课程并获得了证书;以后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那个“怀念你”游泳馆预期的招聘广告,平平帮我写了申请工作的信和一份简历,正二八经地贴上邮票寄到他们的信箱;再以后,我被通知面试;再以后,我被通知正式录取为该游泳池的Part time救生员;再以后,我选定了星期二,四,六的晚上来“怀念你”上班。这个时间是平平定的,因为她是星期一,三,五的晚上打工,这样正好可以错开我俩的打工时间。她可以陪我,同时为了我方便,上下班她都可以接送我,因为她有车。就这样,我们之间的交往就越来越频繁,感情也越来越深厚。这时可以用“情同手足”,“情投意合”,“无话不谈”,“无话不说”等四个字四个字的话来形容我们的关系了。

是谁说的“天若有情天易老”,这话挺对的。我很快觉得自己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老了许多,脑子里除了平平似乎再容不下别的。任平平,这在以前听来那么平平淡淡的几个字现在却在我心里重如千斤。我终于忍不住打电话告诉爸爸妈妈我有了一个叫任平平的女朋友。尽管爸爸妈妈的反应跟我预期的一样并不令我满意,而且还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但我仍然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我觉得仿佛自己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我们的爱情,如果那已经是爱情了的话。

平平上班时我是不能去的。因为她在餐馆里面一直跑来跑去的,而我不可能在那里吃来吃去的一直守着她。相反,当我上班时,她倒是可以陪我。我在岸上走来走去的时候,她可以在水里游来游去的。实在不想游了,还可以上来同我一起坐在看台上看来看去的。我在那里当了将近两年的救生员,一次险情都没出过,唯一救平平那一次我倒还不是什么救生员呢!

三月,新西兰虽已进入秋季,但同夏季相比气候还没有太大的变化,这时真的可称之为“秋高气爽”了。因为已经过了“夏高气爽”,所以估计或许还有“冬高气爽”和“春高气爽”之类的爽朗天气在等待着我们。三月的天蓝得透明,尤其是基督城。一阵阵从南太平洋刮过来的北风会让人联想起中国南方的所谓秋老虎天气,虽然热得并不那么利害,但足够让不少的Kiwi涌入游泳池。当然众多的人们是白天去游泳——与其说游泳,倒不如说是泡水,因为热只热在白天,他们泡在水里的目地是为了散热。晚上气温通常会急剧下降,不泡水你也会觉得凉飕飕的。所以晚上去游泳的人就没有那么多了,他们通常是为了训练,锻炼,或者减肥等目的而去的。偶尔也有个别人是去学游泳的,比如像平平这样的人。这时我已经在“怀念你”当了一个多月的救生员了,平平也陪了我一个多月。

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下班后,在去停车场的路上我问平平。我说:“你说Whainani这个词应该翻译成什么,平儿?”

“嗯,毛利名字,说不好。”平平想了一下说,“这样吧,它的发音有点像‘怀念你’,我们就这么叫它吧。”

“怀念你?”

“Yeah ,这可是我给咱们俩起的名字,你应该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保密呦。”

“哇,那我其不是该很得意哟?”

“得意吗?”

“Of course, very much!(那当然,太得意了!)”

“嘻嘻,我喜欢看你得意的样子。”平平说着,双手紧紧地拉住我的手臂,侧身看着我。不知道昏暗的月光下她是否能看清我得意的表情,我高高地仰着头目不斜视,故意不看她。

“这个角度看你真漂亮,好酷哦。”平平说。受到平平的表扬,我当然像吃了开心果,心里美滋滋的。不过我觉得用“漂亮”这个词形容我有点太女人气了,所以就纠正她说:“喂,不对吧?我又不是女孩子,怎么会漂亮呢?”平平没有理我的茬儿,还是看着我自顾自地说着自己的话:“朦胧美。月光下的你。浓浓的眉毛更像扫把了。”然后略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一直想问你,为什么长着一副双眼皮……”

“爹妈给的呗。”我及时而得意地插了一句。

“高高的鼻梁有点像老外。憨厚的嘴唇说话时有点愚钝……”

“喂喂喂,有完没完啊?”

“你的脸型长的不错,倔强,有阳刚之美。”平平说着,又举起她的双手捏摸了一会儿我的两个耳垂说:“有福气,你的耳垂也挺大的。”我说:“好好好,那当然,我哪里有什么缺陷啊,完美得不得了呢。”

“你猜我最喜欢你的什么?”平平根本不理我说什么,接着又问起我来。

“眼睛呗。”我不暇思索地回答说。

“不对。”平平双手已从我的耳朵移至我的腰,搂着我,抬头望着我摇了摇头说。

“鼻子。”我又肯定地说。

“No……”平平又摇了摇头,像幼儿园的老师似的在嗓子里拉了一个很长的带提声的No字。

“那是什么?该不是耳朵?”我从来没想到过谁会喜欢我的耳朵,但平平是个会审美的人,说不定她就喜欢呢?因为刚才她才说过我的耳垂长的好。所以我这样猜测着。

“No……”平平又是一个长长的No字。

这下我可傻眼了,她到底喜欢我什么呢?就这么几件东西。难道偏就喜欢我这厚厚的嘴唇不可?于是大胆地说:“那就肯定是嘴喽。”

“No……”平平还是一个No字。说完伸出右手,她把手做成梳子状去梳理我的头发,一边梳,一边说,我呀,喜欢你的头发。喜欢它的黑,喜欢它长长的。”

“我的头发就是好嘛,不缺铁也不缺锌。”我顺势得意地说。

“你为什么要留长发呢?”

“不算长啊。”

“可以啦。我喜欢。长,酷。”

“我知道你喜欢所以才留的啊。”

“哈,你骗我。认识我以前你就是长头发。”

“咦?你怎么知道?”

“是啊。我早就见过。”

“奇怪,你怎么会早就见过呢?”

“你傻。”

“我傻?”

“你就是傻么。”

“我怎么会傻呢?”

“你来游泳池的第一天我就看见你了,那时你就是长头发。是不是?敢说不是?”

“哦,原来如此啊。”我省悟过来然后说:“好啊,你偷看我!”说这话时我当然毫无责怪她的意思,相反觉得心里乐融融的,于是扶着她肩膀的双手放下来在她的屁股上使劲地拍打了几巴掌。平平不嫌痛也不责怪我,只是把双手又放回到我的腰间紧紧地搂着我。停了一会儿又喃喃地说:“我喜欢你,你的头发,你的一切。”

“我也喜欢你,喜欢你的眼睛,你的所有。”听到她这样说,我也如实地说。

“对了,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的?”平平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问我说。我想了一下说:“平儿呀,平儿。”我很肯定地回答,并用双手捧着她的脸微笑着一边看着她说,“你不喜欢我这样称呼你吗?”

“我还没让你这样叫我呢,只有我妈妈才这样叫我的”。平平撒娇地噘着嘴说。

“那怎么办?总不能一天到晚‘喂喂喂’地喊叫吧?”

“……,”她吞吞吐吐地仿佛想说什么却又咽了下去,然后又换了句话反问我说:“那我应该叫你什么呀?”

“看你喜欢喽。”

她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儿说:“我叫你Honey吧。”

“什么?Honey?喂,有没有搞错呦?这可是老外男的管女的这么叫呵。”

“不,都可以的。老外两口子之间都是这么称呼的。”

“人家是两口子,你…我…,这……,” 我的话还没说完,自己就觉得给搅进去了似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时候平平一下子用两只手捂住我的嘴,怕我继续说下去。其实我早已经打住了。

“你呀,是个大坏蛋。”她说。

“我坏吗?”我的声音勉强能从她的手指缝里挤出来。

“你就坏。”平平甜甜地说着这句话,两只手放下来紧紧地搂住我的腰,脸也紧紧地贴在我的胸前。顿时,一股暖流触电般地掠过我的全身。我无法抗拒地将她也紧紧地抱在怀里。

良久,我们没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站立着紧紧地拥抱着,听两颗心在急速地跳动着。一阵暖风吹了过来,一朵云彩随风飘过遮住了月光,水泥地上的树叶划着响声在晚风中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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